據(jù)悉,這起命案的作案手段十分殘忍,當年兇手竟將兩名受害人綁上石頭沉入大海!
時隔14年,當年嫌犯為何要采取如此殘忍手段的殺人呢?昨日記者采訪了有關民警,并向市中級人民法院相關部門求證,試圖撥開此案迷云。
案情回放:14年前命案 當時到底發(fā)生了什么?
據(jù)市中級人民法院提供的2005年該案終審資料顯示:1997年9月22日上午,犯罪嫌疑人阮某玲(1972年生,男,霞浦溪南鎮(zhèn)七星村人,主要“幫兇”)與阮某恒(主謀,已執(zhí)行死刑)、雷宗波及雷某勇(已判決)等多名同伙意圖搶劫,卻以收購海帶為由將連江籍被害人楊某乾夫婦(1995年開始在霞浦沿海做收購海帶生意)騙出。
當日上午7時許,阮某玲開船載著楊某乾夫婦,途經下滸鎮(zhèn)盤前村與七星村交界海域,與雷某波及雷某勇等人駕乘的漁船“不期而遇”。雷某波、雷某勇、雷某通等人迅速跳到阮某玲的船上,將楊某乾夫婦按在甲板上,并用事先準備好的尼龍繩分別捆綁住兩人雙手,同時用秋褲蒙綁兩人眼睛,將兩人劫持到雷宗波等人乘坐的漁船船艙內,搜走兩夫婦身上930余元現(xiàn)金、傳呼機一部、存折一本。隨后,雷宗波、阮某玲等人將船駛往北壁鄉(xiāng)泗門橋村劉前自然村停泊,并由阮某玲等人通知正在寧德的阮某恒前來處理。
當天中午,阮某恒從寧德趕到劉前村,阮某玲等人將搶來的現(xiàn)金等財物交給阮某恒。其后,阮某恒提出要將兩夫婦扔進海里,阮某玲還搬了兩塊石頭放到船上,但此建議遭到雷某波、雷某通的反對。隨后阮某恒便謊稱要將兩夫婦送到三都斗帽島放掉,讓雷某通留下,叫雷某波開船出海。途中阮某恒伙同阮某玲將兩夫婦綁在一起,墜上石頭扔進海里,致使兩夫婦死亡。
被捕嫌疑人:潛逃14年 東躲西藏最怕警車
據(jù)經辦此案的趙警官介紹,此案發(fā)生至今已14年,霞浦警方始終未放棄追捕嫌犯。案發(fā)次年,主犯阮某恒等人先后落網(wǎng)。直至今年五一前期,霞浦縣公安局刑偵大隊民警獲悉,重要犯罪嫌疑人阮某玲藏匿在莆田市一鄉(xiāng)鎮(zhèn)從事漁業(yè)生產。
此消息很快引起了霞浦縣公安局領導的重視,通過進一步調查,民警初步鎖定嫌疑人在莆田市的落腳點。為確保萬無一失,霞浦警方事先將嫌疑人信息及藏匿地點提供給了莆田市秀嶼分局山亭邊防派出所。4月30日23時許,莆田山亭邊防派出所通過周密部署,在湄洲灣北岸經濟開發(fā)區(qū)東埔鎮(zhèn)和山村抓獲阮某玲。
五一當天,霞浦民警趕到莆田將阮某玲押回了霞浦。
“在與阮某玲的交談中,當談及這14年的逃亡經歷時,阮某玲連連搖頭嘆氣、懺悔。他說‘早就知道會有這么一天,今天總算解脫了’”。趙警官說,阮某玲歸案后供述,案發(fā)后他隱姓埋名外逃到多個省市打零工。為避人耳目,他一般選擇到較小的工地、工廠打工,平常都是夜晚出行,每次路上看到警察或者警車,他都會悄悄避開。
“由于多年過著東躲西藏、無依無靠的生活,阮某玲漸漸覺得累了。前幾年,他悄悄來到了莆田當上門女婿的哥哥家,在當?shù)匾詮氖聺O業(yè)生產為生。去年阮某玲還與一個同在莆田打工的女子結婚。阮某玲被抓時,已是一個八個月大孩子的父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