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初,霞浦縣檢察院公訴科檢察官在審查一起涉嫌盜竊犯罪的案件時,發(fā)現(xiàn)嫌疑人易某某的自報年齡與戶籍證明不符。隨后,公訴科干警也接到嫌疑人家人反映嫌疑人的年齡有誤差。檢察官同時了解到,當時案件在公安機關偵查階段,公安機關曾要求他們出示嫌疑人年齡誤差相關證據(jù),但他們沒能提供。
本著對未成年人高度負責的態(tài)度,公訴科立即指派案件承辦干警對嫌疑人年齡進行細查。兩名案件承辦干警先后前往嫌疑人居住地、就學學校、縣計生部門等地方,多方走訪、了解相關證人、調取、查閱常住人口登記表、學籍卡片、計生臺賬等原始檔案、資料,還詳細查看了嫌疑人的族譜。經(jīng)過嚴肅、認真的審查后,檢察機關認為,沒有充分證據(jù)證明嫌疑人易某某在實施被指控的犯罪時已達法定刑事責任年齡,遂依法對其作出不起訴決定,維護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