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關于實施人才“壺蘭計劃”的意見》(莆委發(fā)〔2017〕2號)、《關于調整莆委發(fā)〔2017〕2號文件中有關內容的通知》(莆委辦〔2017〕81號)和《莆田市高層次人才分類評價認定辦法(試行)》(莆委人才〔2018〕3號)等文件精神,經個人申報、單位推薦、縣區(qū)組織部門和市人才服務窗口初核、市直相關部門聯(lián)審,目前確認611個項目符合申報條件(其中人才認定427件符合,工作津貼符合94件,購房補助符合25件,租房補助符合2件,名校優(yōu)生薪酬補助符合12件,子女就學符合3件,創(chuàng)業(yè)創(chuàng)新人才補助2件,創(chuàng)新創(chuàng)業(yè)平臺補助1件)。現(xiàn)予以公示,公示時間為2021年4月1日至2021年4月8日。如對公示對象的資格條件等有異議,請在公示期內,以來電、來信、來訪等形式向中共莆田市委人才辦或莆田市人社局人事人才公共服務中心反映情況。 公示電話:0594-2280078(莆田市人社局) 0594-2685750(中共莆田市委人才辦) 來信來訪地點:莆田市人社局人事人才公共服務中心(莆田市荔城區(qū)東路皇冠大廈五層) 中共莆田市委人才辦(莆田市城廂區(qū)荔城中大道2169號3號樓) 來訪來電時間:公示期間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莆田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1年4月1日